快速导航

推荐阅读

more

通知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是: 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
关于组织推荐申报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 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| 作者: | 发表日期:2024/01/02 | 点击数:
 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单位、部门:
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雷锋精神,按照江苏省委宣传部、江苏省文明办印发的《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》(苏宣通﹝2014﹞59 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推荐申报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 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命名标准:

1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要求:长期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,日常工作坚持“四个有”,即有年度专项工作部署,有稳定明确活动项目,有影响广泛的社会参与,有浓厚的学雷锋文化氛围。具体表现为:

(1)以笃实态度学习雷锋精神。坚持把学习雷锋活动作为抓手,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新时期江苏精神和雷锋事迹学习宣传活动,开展向时代楷模、最美人物、身边好人学习活动,开展诚信友善、爱岗敬业教育活动,推动学习教育群众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
(2)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单位干部职工自觉保持艰苦奋斗、节俭养德等优良传统,反对“四风”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,正确处理好国家、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,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。

(3)以优质服务发扬雷锋精神。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,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,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。建立文明服务规范,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,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文明、诚信、便 捷、优质的服务,受到群众好评。

(4)以一流业绩传承雷锋精神。坚持发扬“螺丝钉”精神,鼓励干部职工干一行、爱一行、专一行,在学雷锋活动中,取得突出成绩,各项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,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行业部门的表彰奖励。

2、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标准:

(1)政治素质高。以雷锋为学习榜样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、坚定的政治信念,积极弘扬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。

(2)工作能力强。具有爱岗敬业的“螺丝钉”精神,热爱本职工作,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,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,对待工作认真负责。

(3)社会影响大。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奉献爱心,成绩突出,在工作职责之外和工作时间之余能坚持义务为群众做好事,社会影响面大、群众认可度高、社会美誉度好。

二、相关要求:

申报材料及 1000 字事迹材料(盖章件 PDF 版及 word 版) 请于 1 月 5 日(本周五)下午3点前发宣传部邮箱:xcb@jit.edu.cn。联系人:梁咪咪,联系电话:18168092971。党委宣传部将按要求择优上报市委宣传部。具体要求和表格详见附件。

附件:《关于推荐申报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 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的通知》

党委宣传部

2024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