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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校广泛开展“唱响国歌、礼赞国旗、致敬国徽”活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| 作者: | 发表日期:2020/09/25 | 点击数:
 

各二级党组织,各院部、部门:

根据市委宣传部《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“唱响国歌、礼赞国旗、致敬国徽”活动的通知》部署,为大力营造热烈喜庆、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,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,并以此为契机运用仪式礼仪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广泛开展“唱响国歌、礼赞国旗、致敬国徽”活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公共空间悬挂国旗。国庆假期期间,全校各二级单位在校门、楼宇大门、办公场所等公共空间悬挂国旗,校园网、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,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张贴规范化比例的国旗图案。(责任部门: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)

2、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。10月1日上午9点,在江宁校区组织举办隆重的升国旗仪式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)

3、开展与国旗合影活动。依托金科青年幸福照相馆,在校园开展“我与国旗合个影活动”。(责任部门:团委)

4、营造浓厚校园氛围。利用校园广播、公共区域的电子屏等,集中播放爱国歌曲,引导师生唱响爱国爱党主旋律;利用宣传条幅、校园电子屏、宣传栏等浓厚校园环境氛围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)

5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。鼓励师生及时上传与国旗合影的图片和视频以及“唱响国歌、礼赞国旗、致敬国徽”相关活动情况,并充分利用校园网、官微等及时推送传播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)

6、相关工作要求。各二级党组织,各院部、部门要加强动员,在国庆前后广泛开展“唱响国歌、礼赞国旗、致敬国徽”活动;各单位在使用国旗、国徽、国歌时,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,规范使用场合、使用方式,防止出现偏差;布置公共环境时,要结合实际、因地而异,布局合理、庄重美观,注意整体效果,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,力戒形式主义,防止奢侈浪费。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,合理确定活动的规模、人数等,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和卫生安全措施,完善各项应急预案,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。

党委宣传部

2020年9月25日